法令隨時在改,因此本文僅供參考。
首先,我的狀況是:
我倆都生活在法國,但因為ooxx仍決定回台灣登記結婚(我們沒有公證)並舉行教會婚禮/婚宴。
時間:2012八月
從登記結婚的日期往回推三個月,在法國準備的文件:
Cheri 的出生證明&單身證明(只有三個月效期)
單身證明(=/=出生證明)要請男方到他出生地的市政府申請,到手後要盡快跑以下流程:
1. 找公證人翻譯成中文
我們當時在這裡翻
Chao Ying CHEN/ 24, Rue René Boulanger, 75010 Paris/ Tel:0142 020 835
2. 巴黎工商會蓋章 La chambre de commerce de Paris
我找的資料並沒有這一步,於是我們直接跑了外交部,外交部又叫我們先去工商會認證翻譯社的章
巴黎工商會 www.cci75-idf.fr/index.asp?idmetapage=102
2, Rue de Viarmes, 75001 Paris/ 0820 012 112
蓋個章、不含排隊約兩分鐘,印象中約10 or 11歐
3. 外交部認證 Le bureau des légalisations du ministère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
57, Boulvard des Invalides, 75007 Paris/ Tel: 0153 693 828~9
現辦現領
4. 台北駐法代表處送件
所需文件: 文件申請書(現場可拿,表示需要申請結婚文件驗證)
申請人身分證(護照)影本
之前認證好的單身證明(法、中)正本+影本
78, Rue de l'Université, 75007 Paris/ Tel: 0144 398 820~1
11歐三個工作天,可郵寄付支票檢附掛號回郵信封
到台灣後
就可以跟Cheri 手拉手去各位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。
屆時出示:
1. Cheri 的中文姓名申請書 (可現場同時辦理)
2. Cheri 的單身證明文件、護照正本
3. 兩名證人簽好名的結婚書約(可上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)
4. 戶口名簿
5. 各位的身分證+證件照一張(現場換證)
結婚書約要請戶政事務所在背面蓋章,最後別忘了申請結婚證書! (當時辦事人員沒有主動給我們)
過程中也要仔細確認文件上的資料是否正確,沒有key in錯誤
法國在台協會送件
所需文件:
1. Cheri 的法國身分證影本正、反面
2. 各位的護照影本 (帶上正本供查驗)
3. 雙方的出生證明 (我的出生證明"過期",所以我給的是自行翻譯的版本)
4. 登記結婚後的戶籍謄本 (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)
5. 結婚證書
6. 結婚書約 (背後要蓋章)
7. 雙方的居住證明 (有註明姓名、地址的帳單or稅單等,我給的是中華電信英文帳單,
mon cheri給的是他法國網路買東西的電子帳單)
8. 婚姻登記申請書www.france-taipei.org/IMG/pdf/liste-transcription_acte_de_mariage.pdf
3,4,5,6 可自行翻譯成法文,以電子檔交給在台協會辦事人員
送件後約三個月可拿到法國的戶口名簿Livret de famille
我們送件的時候特別註明要將Livret de famille直接寄至法國家裡,但他們還是寄回台灣了、
要我們去在台協會領取,於是我打電話請他們重寄,所以我們又多等了兩~三星期。
Voilà, j'espère que ça va vous aider.
自己之前在網路上找資料找得挺辛苦,如此記錄下來希望多少能幫助一些人。
祝各位結婚登記順利!